“到2030年减少三分之一”碳排放强度目标 空气产品公司的“到2030年减少三分之一”碳排放强度目标侧重于减少相对于公司向世界提供能源的二氧化碳当量排放。 空气产品公司承诺到2030 年将范围 1 、范围 2 和范围 3 的二氧化碳当量排放强度减少三分之一。 2023 年,公司更新了范围1、范围2和范围3“到2030年减少三分之一”碳排放强度目标的基准年从2015年为2023年,2030年达成目标的时间保持不变,使目标更加雄心勃勃。
可再生电力目标 到2030年,空气产品公司用于生产的可再生能源用量比2023年增加四倍。 这一目标超过世界各国领导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上做出的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增加两倍”的承诺,并包括将空气产品公司购买或生产的有效可再生电力增加 15 倍。 这一可再生能源增长量相当于伦敦目前年用电量的四分之一。
*空气产品公司根据《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修订版)》编制一份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通过这份清单跟踪其实现净零排放目标的进展。我们获得第三方对范围1、范围2和范围3第三类(燃料和能源相关活动)温室气体排放的有限保证,并在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公布结果。